发布时间:2023-07-20 13:29 阅读量:4734次
做实做细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面对新局势带来的新挑战,要依据新要求提出新策略,形成一套制度化、具体化的新办法。只有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才能为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提供遵循和保障,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现新突破。 突出“三个坚持”,让干部“上得服人”。从“上”的角度看,需要形成一种健康成长机制和一整套办法,让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一是坚持大胆选拔使用,明确表现突出的具体情形,打破干部任用壁垒。优先选拔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的干部,确保使用的干部人人敢为善为。二是坚持“考人”与“察事”相结合,既要做到“绩由事考、人以绩论”,也要做到考准察实,真正考察出干部的能力、作为和担当,形成合力干事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为担当者担当,“组织有担当,干部有底气”,既是对干部的考验,也是对组织的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明确工作中容错免责、减责情形,健全容错制度机制,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标准,宽容干部在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为敢为者松绑,为干事者撑腰。 明确“两条红线”,让干部“下得服气”。要鲜明树立新时代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大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一方面要明确“纪律红线”,围绕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明确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具体情形,规范下的底线。另一方面要明确“考核红线”,通过定期考核、日常考核、干部履职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对因身体健康影响工作、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重点工作滞后和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等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应给予岗位调整、改任职级、调离待任等组织处理,以刚性的制度和硬性的执行,让干部下得心服口服。 把握“一个原则”,做好“下”的后半篇文章。对领导干部只有做到“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才能真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要明确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认定标准,为干部“能下”提供客观标尺。针对现有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认定标准中存在界定模糊、模棱两可之处,要充分考虑党政领导干部类别、职级和岗位具有的共性要求和各自特点,分别修订和完善相应的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还要有针对性做好跟踪管理和教育关怀,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帮助疏导情绪、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促使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让“下的”干部重塑本领,再上时能“底气十足”,有效推动干部选拔任用的良性循环。
中共新民市委组织部 曹卓睿 【责任编辑: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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