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4 08:49 阅读量:4473次
最近,山东临沂郯城县一位理发店老板发布的店内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网友关注。该老板称,一女子到店里想要做理发项目,在他给出理由说不合适提供这项服务后,该女子竟然向他出示证件威胁,并且扬言“等我换一身衣服回来。”不久后真有税务部门的人找上店来。
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国家的主人,他们有着神圣的权利,他们有着正当的利益,作为党员干部对他们要心存敬畏。面对这个颠补不破的真理,山东临沂郯城县这位女子却产生了错觉,误把群众赋予的权力当作凌驾于其上的个人资本,主仆颠倒、身份错位、滥用职权,漠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地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社会公仆形象,后在舆论压力的情况下,向理发店老板鞠躬道歉,成为反面案例。
对于党员干部和老百姓,“滥用职权”都是一个非常熟悉的概念。“滥用职权”是领导干部特别要重视防范的一种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提到党员干部要“防止权力滥用”。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指出:“如果法治的堤坝被冲破了,权力的滥用就会像洪水一样成灾。”
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应以此为戒,始终对群众的地位心存敬畏,牢固树立群众“在上”我“在下”的理念,自觉淡化当领导干部的优越感,变“官本位”为民本位,在群众面前不抖权势、不耍威风、不摆架子,做他们中的普通一员。
正如《论语》所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党员干部只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才能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才能做到严以修身,对社会起正向引领作用。同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让他律变为自律。
总之,我们要牢记“山自重,不失之威峻;海自重,不失之雄浑;人自重,不失之尊严。”的道理,珍惜自己做为一名党员的荣誉,使自己的言行与共产党员的身份相符合,不做违背党和人民利益、背离党的方针政策、违背党纪国法及共产党人思想道德的事,不做有损于党员形象的事,不滥用职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才能将改进作风落到实处,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安超 河北省辛集市 【责任编辑: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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