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6 09:43 阅读量:9473次
12月25日,第十九届“辽宁法治论坛”在沈阳成功举办,大会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法治保障问题研究”为主题,组织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研究,并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做主旨报告,本届论坛共征集论文1100篇,经评审委员会评定,评出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40篇,还评选沈阳市法学会等10家单位为优秀组织单位。同时,举行了第四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颁奖仪式,表彰第四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称号获得者。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米德龙;沈阳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杨松;辽宁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孟翔飞;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蒋涛;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李玉娇;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 (副厅级)崔立东;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魏显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秀君等领导出席论坛,学术委员;各市法学会、各研究会负责同志;获奖作者代表共一百余人参会。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辽宁大地上落地生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主动传播者。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学研究。切实履行学习好、研究好、宣传好、阐释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责任。要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在拓展研究阐释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原理性理论成果、标志性概念、原创性观点阐释透。要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力度。切实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民主与法制》《辽宁法学》、辽宁法学网等媒体网站力量,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村,在辽宁大地上广泛传播。 会议强调,创新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努力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要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围绕全省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法治问题,聚焦“三年行动”中不断遇到的问题,组织各方力量,从法治层面研究提出解决之道,努力形成更多具有辽宁特点、适合辽宁省情,有分量、有深度、有价值、能推广的理论研究成果。要提出关键性咨政建议。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省之要事”,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要建设复合型法学智库,充分发挥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等平台的作用作用,吸引专家学者,组建符合辽宁实际、能为辽宁所用的法治智库,提高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研究整体能力,切实发挥法治实践参谋助手作用。 会议强调,勇于担当作为、严谨治学、为国育才,更好服务党和人民。要遵守学术规范,树立良好学术道德。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真正做到方向明、主义真、学问高、德行正,成为党委政府信得过、人民群众靠的住、单位基层离不开的优秀法治人才。要积极参与法学教育体系和教学体系改革。充分发挥辽宁作为法学大省的优势,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法学学科设置,推动全省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高质量发展。要大力培养振兴发展所需的法治人才。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大青年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贯彻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号召,走出“小课堂”,走进“大社会”,扑下身子、沉到一线,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参与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为党委政府、企业单位、基层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化解纠纷,更好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编辑:黄简一】 【审核:王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