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8 17:01 阅读量:8019次
检察机关素有利剑的美誉,锋利而冰冷,在鞍山海城就有这样一支检察队伍,他们严格执法,善舞利剑,令各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侵财犯罪的犯罪分子闻风丧胆。同样也是这支队伍,在面对百姓疾苦时,却又能温情满满,化作人民守护使者。 2024年1月31日,正值农历腊月二十一,劳顿了一年的人们都在忙着置办年货,迎接新春佳节,在海城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却是另一种“热闹”,每名检察官桌子上都堆满卷宗,对于这个团队的检察官,处理十本、二十本多本卷宗的案件都是家常便饭,算不上难案,可就在当天,一件只有一本卷宗的诈骗案,却难住了检察官。素不相识的犯罪嫌疑人,简单清楚的犯罪事实,供证一致的证据链条,仅2万元的犯罪数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归还全部赃款,如此“小案”缘何会难住这些久经杀场的检察官呢? 我们从案件办理过程讲起,检察官在审查批准逮捕时发现嫌疑人王某某在2017年还有一次故意犯罪前科,但卷宗内未附判决书,在与公安机关联系调取材料后,查证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二款的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在2月2日这天,检察官提审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王某某完全交待犯罪事实,在问及赃款去向时,王某交待是为老父亲治病花了,讲述了犯罪动机,在辽阳县老家,父亲因多次患脑疾病瘫痪在床,母亲也因中风导致偏瘫并伴有一定程度的抑郁病症,均无法独立生活,王某某一边做些零工赚钱一边照顾老人,前几年父亲生病无钱医治,从一位朋友处骗取了3万余元钱,之后向被害人承认了是骗钱并陆续归还了1万余元,还剩2万元未还,今年被害人见其无力归还选择了报案。案发后,王某某其他朋友们凑钱将余款归还并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书。且王某某夫妻离异,无其他兄弟姊妹,他是二老的唯一扶养人。 案件明了了,难题却出现了,即如何做到执法“三个效果”统一?该案仅从法律效果考虑,完全可以直接对王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但从社会效果考虑,又该如何坚持能动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如何做到保障民生,如何体现习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此案如果批准逮捕,法律效果是体现了,但王某某的父母可能就要面临生存风险。 为彰显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主管检察长决定,进一步核实王某某家庭现状等事实,查找从轻法律依据。检察官即刻前往王某某所租住的房屋及所在社区小区调查,核实王某某家庭状况。如其供述:父母重病,夫妻离异,系家中独子,没有生活能力的父母无其他赡养人。自从王某某被刑拘,重病父母都是依靠邻居、朋友送些食品并帮忙照看。检察官梳理法律发现,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其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随即,检察机关就能否办理监视居住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公安机关也被检察官的温情所动,克服居住地不在本地的困难,同意为王某某办理监视居住。检察机关遂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2月6日,王某某被释放,公安机关为其办理了监视居住。案子办结了,但检察官心系人民的脚步还在继续,为了让这样一个孤贫家庭也能过上安心年、喜庆年,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官们自愿募捐资金购买米、面、油、肉等过年必须品送到王某某家。检察官们与王某某及家人座谈,一面安抚一面进行法治教育,王某某表示一定痛改前非,决不再触碰任何法律底线,多做对身边人和社会有意义的事,将来自检察官的温情传递下去。(张士龙) 【编辑:王兰】 【审核:王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