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31 07:39 阅读量:9049次
近期,人民银行总行推出了一揽子金融增量政策,有效提振了市场信心、改善了社会预期。这些政策在辽宁地区的具体执行情况如何?记者10月30日从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获悉,该行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推动各项增量政策尽快在辽宁落地见效。 存款准备金率下调释放超300亿元长期资金 9月27日,人民银行总行下调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跨省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本次降准涉及辽宁省盛京银行、大连银行、锦州银行、营口银行、辽宁振兴银行5家法人银行机构以及2家在辽外资银行,释放长期资金约84.71亿元。本次降准后,全省地方法人平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由5.73%降至5.4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3个百分点。此外,根据测算,全国性银行在辽分支机构释放长期资金约223.3亿元。 政策出台后,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督促享受降准政策的银行机构将资金用于服务实体经济,积极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9月新发放贷款利率同比下降超50个基点 9月末,人民银行总行下调了1年期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7天和14天逆回购操作利率以及各期限常备借贷便利(SLF)利率,引导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和存款利率下行。10月21日,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下调25个基点。今年以来,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已分别累计下降35个和60个基点。 从辽宁省情况来看,近年来,充分发挥利率自律机制作用,坚持从存贷款两端发力,推动全省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稳中趋降。在存款端,三季度,全省地方法人银行各项存款付息率同比下降34个基点。在贷款端,9月,全省新发放一般贷款利率和企业贷款利率同比分别下降53个和56个基点。下一步,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将继续引导省内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和市场供求合理定价,有效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可持续性。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为房贷族每年省下41.1亿元利息支出 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以及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政策,目前辽宁省已经全面取消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在征求各地市政府调控意见的基础上,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 根据全国统一安排,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指导全省地方法人银行统一于10月14日发布了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公告及操作细则,10月31日前将完成批量调整。初步统计,此项政策涉及全省存量房贷247.6万笔、金额7761.6亿元,将节省购房群众每年利息支出41.1亿元。 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联合省住建厅召开保障性住房政策培训会,推动政策传导。与各市政府做好对接,点对点推广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试点城市经验。指导国开行、交通银行等银行机构提前介入,与沈阳、大连、鞍山等城市开展融资对接。9月21日,全省首笔6900万元保障性住房收购贷款授信落地。 辽宁省首笔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已签约落地 人民银行总行新创设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和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两项工具中,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由人民银行总行直接与相关机构进行操作。 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需要人民银行各分行在银企对接、贷款发放、台账审核等方面积极参与。 目前,针对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已经与辽宁证监局和大连证监局沟通,并面向全省上市公司进行了政策宣讲和解读。目前来看,全省已有16家企业表示有回购或增持意向。10月24日,辽宁省首笔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已签约落地。 (沈阳日报 刘洋) 【编辑:黄简一】 【审核:王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