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01 19:23 阅读量:1918次
“及时足额交纳党费”也是“讲党性”
大连旅顺三涧堡街道党工委 王 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专栏发表的文章《聚焦坚持党的领导》中提到,中央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有的央企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党章党规党纪得不到严格执行,漠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拿着高薪却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中纪委1月17日)
其实并不只是“个别”央企“有的”党员干部观念淡漠,许多基层党员、甚至领导干部都已经淡漠了主动足额交党费的意识,每次都要等组织上来收党费,甚至还要一遍遍催缴;交纳党费时也会出现千方百计“抹零头”少交的情况。就目前实际情况来讲,缴纳党费确实没有作为各级组织重点监管的工作,以至于大多青年党员干部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简单看“交”党费和“收”党费结果都是一样,“交党费”和“足额交纳”一字之差,但是本质却“大相径庭”。
《党章》规定: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每个党员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也对党费的缴纳标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我们身边有很多党员在“弥留之际”还要交生命中的最后一笔党费;很多党员在“食不果腹”的情况下还想着要交党费;还有很多党员把日常生活中节余的一部分钱献给党。这些同志的行动,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高度的党性观念和对党的无限忠诚。现今,基层各级党员干部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在逐年提高,按时足额交党费也不存在任何困难,但恰恰是越简单的事情越容易被人忽略。党员队伍的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党性修养在“朝九晚五”、“按部就班”的日子里逐渐淡化,对党的无限忠诚在一部分党员中也成了“空洞的口号”。这样的情况如果任其发展,性质会很严重,会导致党员的信仰动摇、信念松懈、信心缺失。
保证党费的及时足额缴纳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共同努力。作为一级组织有责任严格落实党费交纳制度,有责任对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作出处理,有责任做好党费缴纳的宣传工作,让党员明确自己的身份定位,懂得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作为党员有义务及时足额交纳党费,要把对党的无限忠诚体现到“细枝末节”的每项工作中,把对党的承诺内化为干事创业的主动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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