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18 15:25 阅读量:1519次
中组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推荐表彰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此举对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党组织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好做法,展示广大优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好形象,展示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具有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要求,严格推选标准,规范推选程序,确保推选质量。
从严把握标准条件。立足于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能够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得到党员群众充分公认的先进模范。要通过此次表彰,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作出更大贡献。
确立鲜明推选导向。表彰推荐时对象要向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倾斜,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向企业、农村、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倾斜。在推荐过程中,各级把关推荐党组织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广泛推荐。对推荐对象要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以及纪检机关和有关执法部门的意见,要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充分发挥激励作用。要将此次表彰与目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要积极号召基层广大党员、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从被表彰的先进典型身上汲取精神动力,让表彰与激励相得益彰,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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