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7 14:44 阅读量:1928次
作者 | 吴施楠
来源 | 搜狐健康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6月25日晚,央视新闻、新华社等多家权威媒体相继做出重点报道,引起广泛关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一只靴子终于落地。
医院党委从“政治核心”转变为“领导核心”
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是公立医院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根本保证,更是党中央提出的“硬要求”。早在去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就是完善医院管理制度的重点。今年3月,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审议通过。此次《意见》的印发再次表明,公立医院的党委已经从过去的“政治核心”转变为“领导核心”。未来,公立医院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据基层医改专家徐毓才介绍,长期以来,公立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而医院的党委工作重点大多集中在员工的思想和组织建设方面,几乎不参与医院的决策、运行等事宜。医院院长兼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现象也非常常见。“实际上,现在公立医院的党委没有多少实际权力。”徐毓才说。
同时,人们渐渐发现,院长、书记“一肩挑”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给公立医院的运行造成了影响,不仅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无法得到良好体现,甚至还有部分院长因此产生了腐败问题。新形势下,传统的院长负责制似乎已经不合时宜。
那么,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后,医院党委和院长分别有何种定位?
此次发布的《意见》给出了明确答复: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在徐毓才看来,今后,医院党委将通过集体决策对公立医院的运行起最后的决定作用,即成为“拍板定夺者”。而院长则将向执行层面转变,不再担任“决策者”。
正因如此,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该《意见》将对未来公立医院的运行模式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
书记、院长分立,短期内难达平衡
既然公立医院党委和院长有了明晰的职责,那么,在人员安排上也将会有所变动。此次发布的《意见》给出了具体要求,即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市属及以上的公立医院、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其他公立医院根据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宜兼则兼、宜分则分。
可见,长期存在的院长“一肩挑”现象将逐渐成为历史。同时也意味着,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不少医院的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一职,将会有新的人选。
而这也是徐毓才担心今后可能会出问题的地方。据他了解,目前很多县级医院的党委书记并不是医疗专业出身,大部分都是行政官员。而医院运行又是专业化程度相当高的,这就对具有领导权的党委书记的能力和专业素养要求很高。党委书记能否肩负起这些职责和任务,其决策会不会出现偏差,都有待商榷。
“党委书记的权力大了后,会不会也出现‘一手遮天’的问题?谁又来监督党委书记?”徐毓才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此外,就像孩子经常被问“爸爸厉害还是妈妈厉害?”一样,在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下,人们也不禁发问:到底是院长说的算还是党委书记说的算?
一位资深医疗媒体人就指出,如果院长的决策书记不同意,还不得“打架打死了”?
“这是有可能出现的。”徐毓才表示,如果院长和党委书记的思想不统一,就会相互扯皮、推诿、掣肘,甚至决策延迟,影响医院的发展。如何实现“党政协同”,不让党委和院长的作用领域发生冲突是需要重点关注的,短期内不太容易达到平衡。
虽然《意见》指出,在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时,党委书记和院长要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符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需要,业界声誉好。但正如上述医疗媒体人所说,由于多年来党委书记的管理权限严峻削弱,如今这份文件首先带来的影响是个体的权利意识觉醒,估计很难迅速达成在决策机制上的共识。
参考资料: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http://www.nhfpc.gov.cn/zhuz/xwfb/201806/e9f6f1e855cc43ad86c2a00322c9910f.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