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奋力实现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张国清主持并讲话 刘宁作传达 周波出席
3月18日,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辽宁调研时的讲话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要求上来,振奋精神、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奋力实现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省委书记张国清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作有关传达,省政协主席周波出席。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高度重视、深情牵挂,多次对辽宁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推动辽宁振兴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提供了遵循。我们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把中央对辽宁的大力支持传达到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重视关怀中坚定信心、激发斗志,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辽宁振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笃定高质量发展不动摇,坚决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重大政治使命,增强发展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辽宁振兴,以辽宁振兴更好地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回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
会议强调,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昂扬斗志,奋力实现辽宁振兴发展新突破。振兴辽宁首先要振奋精神。要充分认识辽宁区位优势明显,处于经济发展的黄金纬度带,拥有一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资源、科教、人才、基础设施等潜力较大,实现振兴发展具备很多有利条件。特别是有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中央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我们一定能够打赢高质量发展这场硬仗。
会议强调,要落实好中央支持辽宁的各项措施,围绕解决当前辽宁振兴发展中的“卡脖子”问题和着眼辽宁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只争朝夕、真抓实干,把中央的支持措施落实好,务必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勇立潮头,积极行动,狠抓落实。要有创新思维,紧跟时代步伐,更加重视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建设,树立良好预期。
会议指出,当前,辽宁振兴发展正处于战略转型期和攻坚期。要深刻认识辽宁振兴的全局意义,自立自强、奋发图强,着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加快辽宁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发展、法治化治理,扎扎实实为高质量发展打造生态、营造环境、积蓄力量,奋力开创营商环境好、创新能力强、区域格局优、生态环境美、开放活力足、幸福指数高的振兴发展新局面。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