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曾主政两省警务的“政法虎”被公诉,长期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
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1年零两个月后,12月29日,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被提起公诉,检方指控他涉嫌4项罪名: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
今年57岁的王立科,先后在辽宁、江苏两省政法系统任职长达38年,其中在葫芦岛市、大连市公安局任一把手,当过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江苏省公安厅厅长,去年10月24日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9月22日,王立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双开”通报措辞严厉,提到王立科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贿送巨额财物;卖官鬻爵;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等,这正是检方对其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原因。此外,王立科还被指控,长期、多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多次安排他人违法伪造居民身份证件。
两天前,12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5起为中管干部风腐一体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王立科正是被点名通报的5“虎”之一。
12月25日召开的江苏省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检查验收和肃清流毒影响专项督办检查情况反馈会强调,全面肃清王立科流毒影响,持续净化、修复巩固江苏省政法系统良好政治生态。
王立科。资料图
长期、多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
多次安排他人违法伪造身份证
据新华社12月29日消息,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涉嫌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分别调查、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立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立科,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立科利用担任辽宁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北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江苏省省长助理、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长期、多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多次安排他人违法伪造居民身份证件,情节严重,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调任江苏后,仍违规长期占用大连4辆公车,连油费都不出
12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旨在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为广大党员干部在节前敲响一记警钟。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其中5起为中管干部风腐一体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王立科正是被点名的5“虎”之一,通报的问题是其违规长期占用多部公车、办公用房问题。
通报称,2013年3月,王立科从辽宁省到江苏省任职后,违规长期占用大连市公安局及相关单位4部公车直至2020年10月,占用车辆期间的保险、保养、加油等费用由大连市公安局及相关单位承担。
2017年9月至2020年10月,在江苏省委政法委已为王立科配备办公用房情况下,他仍违规长期占用江苏省公安厅办公楼4间办公用房供其个人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王立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王立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
今年57岁的王立科,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82年10月,不满18岁的王立科成为北镇县广宁派出所民警,从此踏入警界。
29岁任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35岁任北宁市公安局局长,37岁任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42岁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43岁升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王立科的履历可谓亮眼。
2009年8月以后,身为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的王立科先后兼任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大连市政府副市长。
2013年3月,王立科离开辽宁转赴江苏,获任江苏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江苏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跻身正厅级。9个月后,王立科获任江苏省副省长,成为副省级官员。2015年11月,王立科晋升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兼任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7年9月,王立科卸任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专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直至2020年10月24日主动投案。今年9月22日,王立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王立科的“双开”通报,经查,王立科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政治上毫无原则,丧失“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生活奢靡腐败,违规长期占用公车和办公用房,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其及家人提供服务;
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篡改、伪造个人档案,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
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
贪婪妄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贿送巨额财物,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通报称,王立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等,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江苏省委:全面彻底肃清王立科流毒和恶劣影响
自去年10月落马以来,从公安部到江苏省委,再到地方政法单位,多次开会提出全面彻底肃清王立科在政法战线的流毒和恶劣影响。
据人民网消息,10月8日,根据中央有关要求,江苏省委常委会召开深刻汲取王立科案件教训、切实加强省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这次会议由时任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有关同志到会指导。会议要求,深刻汲取王立科案件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切实加强省委常委班子建设,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
继10月8日江苏省委常委会召开深刻汲取王立科案件教训、切实加强省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后,10月20日,江苏省委政法委通报,江苏省政法各单位近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坚决肃清王立科流毒影响,深入开展查摆剖析,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12月25日,江苏省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检查验收和肃清流毒影响专项督办检查情况反馈会上,省委书记吴政隆强调,要在问题整改和肃清流毒上持续发力,深挖彻查案件线索,从严整治重点领域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全面肃清王立科流毒影响,持续净化、修复巩固全省政法系统良好政治生态。要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上持续发力,压紧压实责任,深化制度建设并严格执行到位,敢抓敢管、常抓常管、严抓严管,把政法队伍自我革命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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