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今年以来,新民市委以中央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作为推动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干部任用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以“三个坚持”为标杆、划分“两条红线”、牢牢把握“一个原则”,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突出“三个坚持”,让干部“上得服人”。一是坚持大胆选拔使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队伍关怀帮扶措施的若干意见》,明确6种表现突出的具体情形,打破干部任用壁垒,为干事创业者提供平台;二是坚持“考人”与“察事”相结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在疫情防控中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在市委和市政府重要工作专班、急难险重任务和基层一线培养锻炼、考察识别干部,年初以来,全市共新提拔及进一步使用市管干部70人,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三是坚持为担当者担当,印发《关于落实<关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若干意见>建立干部澄清保护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11种容错免责、减责情形,健全容错制度机制,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标准,宽容干部在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为敢为者松绑,为干事者撑腰。
明确“两条红线”,让干部“下得服气”。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新民市委细化“下”的标尺准绳,明确划分两条红线。一是制度红线,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制定印发《新民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和重点工作项目清单,坚决消除“模棱两可、灰色地带”,为准确评价领导干部提供依据。二是行为红线。通过加强班子运行和干部履职情况日常分析研判,对违反党的纪律、懒政怠政、不担当作为和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等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果断采取措施,视情给予岗位调整、改任职级、调离待任等组织处理。今年以来,新民市委已通过转任职级、免职、降职等方式调整32名领导干部。以刚性的制度和硬性的执行,让干部下得心服口服。
把握“一个原则”,做好“下”的后半篇文章。对领导干部只有做到“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才能真正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对于受处理处分干部,新民市委并未置之不理或者不管不问,始终秉承“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坚持后续跟踪“三步走”,通过前期加强思想教育、中期做好集中研判、后期畅通任用渠道,鞭策其放下包袱、继续发挥作用。在综合考虑干部所犯错误性质、情形、影响、承担的责任及认错态度、改正情况、工作表现等情况的基础上,对思想转变好、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重新纳入任用规划。年初以来,新民市委与各级干部谈心谈话200余人次,18名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干部经分析研判符合重新任用或提拔使用条件,得到职务提拔或者职级晋升。让“下”的干部有盼头、有干劲,真正形成“能上能下”良性循环。
下一步,新民市委还将继续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取得更为实质性进展。一是深刻理解政策内涵。准确把握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初心是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忠诚履职,不是为下而下,更不是一下了之。二是抓日常重监督。既盯门面也盯后院,紧盯干部“八小时外”的社交圈、朋友圈,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教育或者责令检查,防止小毛病演变成不得不进行组织调整的大问题。三是实现常态化推进。持续细化评判干部好与坏、胜任与否的标准,注重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融入日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领导班子换届等工作。通过长效机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进一步增强干部责任感、使命感、归属感,切实营造敢于担责、安心干事、不甘人后的浓厚氛围。
中共新民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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