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紧紧把握“乡村振兴、关键在人”的目标要求,聚力抓好村级干部、新时代“三向培养”对象、选派干部“三支队伍”建设,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严抓村级干部队伍,培养乡村振兴“领头雁”。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乡两级党委双重管理制度,压紧压实各级责任。设立4个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室,选定经验丰富的“老乡镇”、兴村有为的“好支书”为导师,开展结对式、授课式、项目式帮带活动,帮助20名“新书记”快速成长,带动发展产业项目19个。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擂台比武”活动,提高党组织书记能力水平。
巩固“三向培养”队伍,扩充振兴力量“蓄水池”。发挥帮带作用,县、乡、村“三级书记”靠前抓、带头抓,28名县级领导带动750名乡村两级干部,结对帮扶1821名新时代“三向培养”对象,助力培养对象快速成长。依托县农村商业银行,为276名培养对象发放政府贴息无抵押创业贷款5100余万元。
用好选派干部队伍,强化村级发展“动力源”。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明确选派干部职责任务,提升日常管理水平。定期举办全县选派干部助力乡村振兴培训班,通过课堂授课、拉练参观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9次,帮助选派干部适应身份转变,提高乡村工作水平。
中共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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