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中医药发展的第一资源。在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过程中,我省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全方位全链条开发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不断做大中医药人才总量、提高人才质量、释放人才能量,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大、素质强、结构优的中医药人才队伍。
在《辽宁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我省提出开展杏林人才培养行动,结合本地实际推动中医药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中医药人才项目,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杏林人才培养行动
1.打造中医药人才高峰。实施中医药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培养计划,系统培养优秀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人才、创新型领军人才、中医(中西医结合)学科带头人、骨干人才。通过“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培养、高层次人才引进,打造中医药人才高地。争取在国医大师、院士评选中有所突破。加大中医药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力度,组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团队。举办中医药行业人才高级研修班,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和高水平中医药管理人才与产业人才。
2.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全力支持省局共建辽宁中医药大学,打造高水平行业特色型院校和一流学科。推进学校综合改革,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基础类、经典类、中药类和疫病防治类等学科方向建设,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加强中医临床教学能力建设,健全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组成的临床教学基地网络;强化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健全教研室等组织机构,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加快建设集本科生临床实践教学、研究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临床带教师资培训为一体的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完善中西医结合教育,将中医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推进省内医药院校开展医教协同和科研创新,充分发挥大连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学科优势,推动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在继续医学教育中增加中医药内容,临床类别医师经“西学中”培训考核合格后,可提供相关中医药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
3.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和体系,支持名老中医、中医(专长)医师、老药工收徒授业,促进中医诊疗经验与中药传统技艺传承发展。拓展中医药人才培养途径,持续实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鼓励在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并开设中医确有专长诊疗服务区。到2025年,新增建设25个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其中妇幼健康领域不少于2个。新增建设30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5-7个老药工传承工作室。
4.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开展面向基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适宜技术培训,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内容不少于总内容的20%。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学生。开展面向基层的中医药人才招聘计划,增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中医医师比例。
5.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根据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建立符合中医药不同岗位要求的人才标准,构建能够体现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薪酬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推进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重点对中医经典理论的运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考评,出台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放宽政策。在“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中增加中医药人才的比例。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配置和岗位标准,实现基层中医药人才“县管乡用”,采用灵活的薪资政策,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服务。
来源:辽宁日报·北国客户端
【责任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