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确定21件重点督办代表议案建议 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 助推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记者日前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12件代表议案建议作为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的议案建议;9件代表建议作为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的建议。
提出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是代表人民执行代表职务、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内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大会主席团交付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19件,收到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65件。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在认真研究分析代表议案建议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了今年的重点督办议案建议。
这21件重点督办议案建议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特别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涉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统筹“一圈一带两区”建设,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促进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议题。“抓大事、解难题、谋发展、促振兴,重点督办这些议案建议,体现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省人大人选委(代表工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为确保重点督办议案建议办理落地见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督促承办单位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办理任务。根据《辽宁省人大代表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及督办工作办法》,各承办单位将由主要领导同志领衔办理,层层压实办理责任,并自交办之日起20日内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密切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在形成正式答复意见前将答复意见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或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相关专门委员会将通过召开专题督办工作会议、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现场督促检查等方式,强化跟踪督办,确保重点督办议案建议办好办实,取得良好成效。
(李富东 辽宁日报记者赵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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