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5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启动《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本次执法检查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全面有效实施我省绿色建筑条例,推动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本次执法检查将紧扣《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法规条文,重点检查条例学习宣传普及,配套规章文件、标准细则的制定等情况;绿色建筑规划与建设、运营与改造、技术与应用、引导与激励等主要法规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法定责任落实情况。同时,了解条例实施以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了解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征求法规实施和修改的意见建议。
5月上旬至中旬,执法检查组将赴沈阳、大连、丹东、朝阳等市开展实地检查。在突出检查重点的同时,还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辽宁日报 记者赵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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