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阳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邱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邱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安置复转军人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及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在购买住房、工程承揽方面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在调整干警职级待遇工作中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邱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邱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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