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5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启动《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营造尊重知识价值、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围绕条例具体条款规定,在政府领导、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方面,重点检查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及工作开展情况、知识产权工作政策体系建设情况;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重点检查知识产权创造总体情况、鼓励知识产权创造主要举措及存在的问题、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情况;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重点检查知识产权赋能高质量发展及转化运用总体情况、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和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情况、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助力科技创新情况、推进知识产权品牌建设的措施和落实情况;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重点检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实施情况以及建立协同保护机制情况;在知识产权服务方面,重点检查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发展情况、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此外,还将重点检查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保障和使用情况,并了解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5月中旬至6月初,执法检查组将赴大连、抚顺、营口、辽阳4市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沈阳、朝阳、盘锦、葫芦岛4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辽宁日报记者 赵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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