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鞍山市委批准,鞍山市纪委监委对鞍山市粮食储备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齐兴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齐兴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组织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为他人谋利;签订虚假合同违规获得财政补贴,违规动用市级储备粮,利用虚假协议套取公款;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粮食购销、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情节严重。
齐兴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鞍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齐兴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鞍山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