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抚顺市委批准,清原县纪委监委对抚顺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江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江阳曾任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主任、抚顺县县长、县委书记、市政府副秘书长。
经查,江阳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鬼神,大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借用车辆归个人使用、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公款超范围接待,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利;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下属单位公款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江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同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抚顺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抚顺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江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抚顺纪检监察)
【编辑:乔宇】
【审核:王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