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根据工作安排,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2日起,到11月28日止。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工作时间为8:00—17:00。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10-67557987传真:010-67556348电子邮箱:xuanjiaobu2000@126.com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11月22日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候选对象名单
(辽宁省)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
盖州市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
西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大连海事法院立案庭
辽河人民法院曙光人民法庭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名单
(辽宁省)
王维鑫(满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四级调研员
杨阳阳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工作办公室法官助理
胡英杰(女)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科科长
林 琳(女)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明良业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科(新闻中心)主任
刘丹宁(女)灯塔市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
刘泽森 朝阳县人民法院羊山人民法庭庭长
王晶晶(女,满族)建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辽宁政法)
【编辑:黄简一】
【审核:王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