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鞍山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周绕破坏政务服务和经营环境问题。
2011年至2015年,周绕安排3名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出资补齐挪用的土地保证金缺口。2011年至2023年,周绕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周绕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周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原鞍山公路路政管理局治超科工作人员于恩亮破坏执法环境问题。
2017年至2018年,于恩亮多次违规收受鞍山某混凝土公司赠送礼金,为该公司货运车辆降低处罚方面提供帮助。2023年10月,于恩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原台安县房产管理处处长齐树明破坏审批环境问题。
2008年至2017年,齐树明为多家房地产公司及个人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方面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齐树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齐树明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辽宁省纪委监委)
【编辑:乔宇】
【审核:王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