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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2800多件
来源:辽宁党建网 热点关注 阅读量:9715 发布时间:2023-12-2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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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刘硕、任沁沁)26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2827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常委会会议上作报告时介绍,常委会法工委对审查建议逐一进行研究,与有关方面充分沟通,加强研究论证,提出审查意见,并按规定向审查建议人反馈。

据介绍,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接收司法部等其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移送的审查工作建议90件;对不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163件审查工作建议,及时移送相关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研究处理。

围绕推动新近出台的重要法律的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开展了涉及黄河保护和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督促制定机关及时修改、废止与有关法律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规定。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收到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共1319件,其中行政法规24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法规422件。总的看,各报备机关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及时、规范履行报备义务,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

据介绍,通过推动建设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巩固拓展地方人大备案范围,目前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将本行政区域省市县乡四级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纳入数据库,共计222517件。

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的同时,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督促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纠错改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据介绍,常委会法工委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加强对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督促纠正有关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涉及民生地方性法规和有关单行条例存在的问题,推动纠正地方司法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还持续开展跟踪监督,推动解决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编辑:乔宇】

【审核:王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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