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忘使命,为辽宁振兴添砖加瓦 开启新时代伟大航程 学习贯彻十九大征文 党建研究中心赴沈阳市儿童福利院慰问 关于开展“盛京杯”我为党旗争辉征文活动的通知 关于召开“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及企业 关于召开“新时期党建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今天是:2024-12-28 星期六  
>
去年12月,辽宁23名驾驶人被终生禁驾!沈阳9人
来源:辽宁党建网 信息动态 阅读量:7581 发布时间:2024-01-31 08:15
会员登录
  • 用户名:
  • 密码:
登录
新用户注册

昨日,辽宁省交管局公布全省2023年12月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眼瞅着快过年了,这些驾驶人却不能开车回家,而且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无法取得驾驶资格。

在这23人名单中,沈阳市9人,鞍山市6人,辽阳市1人,铁岭市7人。其中8人是因为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15人因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取消驾驶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能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禁驾人员名单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上路或者报考驾驶证,系统就会自动锁定报警。

如果驾驶人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一旦被交警部门查获,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要选择逃逸,应及时报警,抢救伤员,逃逸只会加重处罚后果。临近春节,大家开车上路时一定要谨慎驾驶,安全驾驶,同时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任何时候不要心存侥幸。

(辽沈晚报记者 金国建)

【编辑:孙滢茜】

【审核:王同文】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求是网 | 学习强国 | 中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 | 辽宁纪检监察网 | 北国网 | 北京组工网 | 上海基层党建网 | 长白山先锋网 | 龙江先锋网 | 数字平台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工作人员
辽ICP备2021003851号-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803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28号(辽宁党刊大厦)电话:024-23128410 Email:lndangjia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4 辽宁党建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