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忘使命,为辽宁振兴添砖加瓦 开启新时代伟大航程 学习贯彻十九大征文 党建研究中心赴沈阳市儿童福利院慰问 关于开展“盛京杯”我为党旗争辉征文活动的通知 关于召开“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及企业 关于召开“新时期党建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今天是:2024-11-25 星期一  
>
中央政治局委员 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全国政协党组成员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述职
来源:辽宁党建网 热点关注 阅读量:10647 发布时间:2024-02-27 08:52
会员登录
  • 用户名:
  • 密码:
登录
新用户注册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根据党中央有关规定,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党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每年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书面述职。近期,有关同志按规定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书面述职。

习近平认真审阅了述职报告并提出重要要求,强调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切实为基层减负,以作风转变促工作落实。要保持自我革命精神,在洁身自好、廉洁自律上树标杆、作表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立足自身职责,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重点、把握关键,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凝心聚力,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团结奋斗。

【编辑:乔宇】

【审核:王同文】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求是网 | 学习强国 | 中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 | 辽宁纪检监察网 | 北国网 | 北京组工网 | 上海基层党建网 | 长白山先锋网 | 龙江先锋网 | 数字平台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工作人员
辽ICP备2021003851号-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803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28号(辽宁党刊大厦)电话:024-23128410 Email:lndangjia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4 辽宁党建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