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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不代表“退党”
来源:辽宁党建网 党建评论 阅读量:11828 发布时间:2024-02-27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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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党员作为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组织建设中发挥着重要重要作用,但部分退休党员党性观念淡薄、党纪意识缺失,“离岗退休就褪色”,给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带来严重困扰。一是关系到人不到,见上一面难。为了好说话、好办理,个别退休党员办理党关系转接手续时,利用“三亲六故”的关系和以往建立的人情,加之凭借自己有一定威望的身份,揣着明白装糊涂,选择将关系转到早已搬离的农村户籍所在地,而原单位也只顾遵从党员意愿不加审核直接转出,最终基层党组织迫于“压力”只能选择接收,而党员本人最多只是在报道当天拿着档案同接收单位负责人“匆匆相见”,更有甚者直接委托他人办理,与组织无“一面之缘”。由于早已在他处定居,支部的各类教育学习活动基本都难以参与,一落地就成了“流动党员”。二是前说好后“拉倒”,党费收缴难。个别退休党员在转接关系时,对党员义务讲得头头是道、明明白白,给转接单位“一百个放心”,提出的一切要求都说“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口中的义务却变成了“权利”,最基本的党费缴纳都难以保证,具体表现为“不找不交,不催不交”,“找了烦,催了急”,更有甚者态度蛮横“大放厥词”,党性与年龄不成正比,素质与身份严重不符,支部书记只能任吃“哑巴亏”,自掏腰包为其“堵窟窿”,给基层党务工作带来严重困扰。三是关系在人不在,教育管理难。一些退休党员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退休后大多选择为子女继续发挥余热,帮忙照顾家庭,或者随着年龄的增大,到子女身边养老。部分党员子女身处异乡,导致退休党员无法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劝说其将党关系转走时,大多以“人地生疏”、“居住地党组织不接收”等原因搪塞,还有个别人认为自己岁数大了,政治生涯到头了,党员身份对自己不起“作用”了,除名都无所谓,而支部对其“无可奈何”,其教育管理存在真空。

对此建议:一是“末位管理”。原单位要抓好退休党员的关系转接工作,要根据实际,对退休党员关系接收单位严格把关,并做好交接工作,牢牢把握最后的“管理权”,坚决不能“一转了之”,将责任推给下级。二是“倒逼责任”。退休党员党费收缴采取扣除制,由人社部门根据其工资计算党费数额,并从中直接扣除,从而避免缴费不及时、缴费数额少等现象,从上而下倒逼退休党员强化责任意识,为基层减轻压力。三是“多方协调”。各地组织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出台制定关于“随迁父母”组织关系转接相关制度,不可因非本地户口、年龄大等原因拒绝接收其组织关系。同时要加大对不积极履行党员义务退休党员的处置曝光力度,达到“红脸出汗”的警示教育效果,严明纪律规矩。

作者:陈荣达

【编辑:乔宇】

【责编:王雪弘

【审核:王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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