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忘使命,为辽宁振兴添砖加瓦 热烈祝贺辽宁党建网发表的稿件被国家宗教局网站转发 开启新时代伟大航程 学习贯彻十九大征文 “两学一做”常态化征文通知 两学一做主题征文通知 党建研究中心赴沈阳市儿童福利院慰问 关于开展“盛京杯”我为党旗争辉征文活动的通知 关于召开“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及企业 关于召开“新时期党建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今天是:2024-05-03 星期五  
>
事关有奖举报制度!辽宁省安委办印发通知
来源:辽宁党建网 本站头条 阅读量:9143 发布时间:2024-04-14 08:31
会员登录
  • 用户名:
  • 密码:
登录
新用户注册

近日,辽宁省安委办发布通知,决定在全省全面推行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有奖举报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改。

通知指出,该项工作是落实我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旨在充分调动企业全员参与事故隐患排查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处于生产经营活动第一线的企业员工及时排查、举报事故隐患,推动企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内部事故隐患有奖举报制度,明确受理事故隐患内部举报的机构或人员;明确内部举报工作流程和受理方式;明确奖励标准,根据员工举报的事故隐患严重程度分档给予奖励;明确举报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和程序,确保员工举报的事故隐患第一时间启动核查,第一时间组织整改,难以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确保事故隐患高质量整改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部署,及时宣传企业典型经验做法,定期公布相关案例。对走过场、搞形式、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及时督促整改。同时,要做好内部举报和外部举报两项制度的有机衔接。企业员工在发现事故隐患向本企业(单位)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的,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辽宁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接到企业员工举报后,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在社会公众举报奖励的基础上上浮20%。

(东北新闻网)

【编辑:黄简一】

【审核:王同文】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求是网 | 学习强国 | 中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 | 辽宁纪检监察网 | 北国网 | 北京组工网 | 上海基层党建网 | 长白山先锋网 | 龙江先锋网 | 数字平台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工作人员
辽ICP备2021003851号-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803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28号(辽宁党刊大厦)电话:024-23128410 Email:lndangjia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4 辽宁党建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