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6起案例,有的是侵占挪用、虚报套取集体资金,有的是擅自发包、低价承包集体资源,有的是疏于管理、违规处置集体资产,反映出部分地方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严格、处置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以及部分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强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务实举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重点对象、重点事项、重点环节,以压实责任为牵引,以案件查办为抓手,以优化治理为目的,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上下联动、贯通协同,着力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一批典型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辽宁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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