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破解县级部门单位中股级干部选任不规范、超职数配备等问题,凌源市推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全市股级干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制定下发了《凌源市股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股级干部资格条件、选拔任用流程、交流回避制度、纪律监督等六方面14条内容进行了明确,为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选人用人提供有力遵循,全面提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规范股级干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股级干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混岗、超权限设置机构和超职数配备干部、执行干部交流规定不严格、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4方面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已完成全市51家市直部门单位摸排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
实行股级干部轮岗交流,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推动全市各部门单位对在本单位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纪检监察等特殊职位工作满5年的,在其他职位满10年的股级干部进行交流调整,今年以来,全市20加单位共交流调整股级干部91人。同时,合理容错纠错,制定下发了《关于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容错免责减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容错免责减责条件、认定标准、程序、结果运用、纠错防错等7个方面进行了明确,有效营造激励全市股级干部干事创业助力全面振兴的浓厚氛围。
(中共凌源市委组织部 李佳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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