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委组织部将巡察整改监督纳入组织工作整体布局,制定了《灯塔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方案》,成立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干部监督科室牵头,相关科室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机制。组建了2个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组,对照日常监督的具体内容,通过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阅整改台账、实地走访、随机抽查、约谈提醒等形式对16家市直部门和9家乡镇街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成效评估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及时督促提醒;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问责追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推动巡察成果运用质效。同时,结合职责统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的整改,重点抓好巡察移交的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建设、违反换届纪律、干部档案管理、党员档案管理等方面问题整改。坚持把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对巡察组反馈的党建工作方面的问题,及时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结合基层党建调研工作,对整改情况同步进行督促指导,对巡察中发现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及时跟进处理,做到监督检查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
(中共灯塔市委组织部 刘昱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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