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筹措资金,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确保日前发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标政策有效落实。
目前,我省已下达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97.1亿元,惠及全省2100余万城乡参保居民。
此前,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联合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起,继续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
为做好相关工作,我省财政部门迅速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基金管理、做好宣传解读,推动制度政策落实落细落好,切实维护群众医疗保障权益。
据介绍,随着资金下达到基层,下一步省财政厅还将督促市县财政部门落实支出责任,及时拨付资金。
同时,会同省医保部门强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辽宁日报记者 唐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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