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对做好表彰推荐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省委决定,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表彰一批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通知》强调,这次表彰的对象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表彰推荐对象要向企业、农村、街道社区、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倾斜,向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倾斜,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推荐对象要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以及纪检机关和有关执法部门的意见,要在本地区本部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通知》要求,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要通过表彰,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四个着力”要求,推动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