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实施“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推进全省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两个覆盖”的通知》,对实施“百日攻坚行动”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等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省抓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契机,实施“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推进全省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全力补齐党建工作“短板”,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为推动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通知》强调,“百日攻坚行动”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均达到70%以上,国家级园区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省级社会团体和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社会服务机构(民办学校、民办医院)以及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实体性社会组织要全部建立党组织。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由乡镇、街道党组织负责,实现区域兜底管理。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对未达目标的,要严肃问责,确保集中推进“两个覆盖”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