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洲区针对非公经济组织特点,采取“选、派、训、激”等方式,选优配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助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企业民主选举。按照党组织换届要求,每三年对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非公企业进行换届选举。非公企业通过全体党员、职工代表两个层面的民主推荐,经综合对比分析确定正式候选人,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报区非公企业党工委同意,并予以备案。同时,持续开展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党组织负责人的“三向培养”活动。目前,已将45名业务骨干培养成了党员,把12名党员培养成了业务骨干,把3名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了支部书记。
二是择优选派任职。在非公企业“百日攻坚战”中,按照“一人一企”的办法,将机关年轻干部、“退二线”的党员干部、复转军人和其他熟悉党群工作的同志选派到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在未组建党组织的企业中任党组织书记,帮助指导开展党建工作,发展党员,待时机成熟后成立党组织。
三是系统组织培训。将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全区党员干部培训总体计划,加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力度,依托区委党校采取“送出去”深造、“请进来”辅导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全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企业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以强化理想信念、服务意识、党务知识、实地观摩为主,突出经营管理、沟通协调、群众工作等方面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素质能力。
四是待遇和政治激励。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党务工作者待遇保障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给予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适当的工作津贴。注重政治激励,坚持每年开展优秀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和先进非公企业党支部评选,并进行表彰奖励;积极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今年以来,共表彰方大高新等2家企业党组织为区优秀党组织, 5名企业党员被评为区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有3名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成为市、区“两代表一委员”,有效的激发了非公党组织书记工作热情和动力。
抚顺市东洲区委组织部供稿
作者:孟凡涛 梁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