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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东洲:“四力”贯彻落实《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
来源:辽宁党建网 基层党建 阅读量:2182 发布时间:2017-05-11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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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员队伍管理,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不断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
以上率下给动力。区委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带头接受群众监督,带头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锤炼对党忠诚品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区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党员群众公认、服务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示范点,通过点上突破引领面上整体水平提升。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带出党内组织生活的好风气。
创新形式增活力。深入开展“树旗帜、争前列,创建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以建前列制度、育前列队伍、展前列作风、创前列业绩为重点,加大部门优良传统教育力度,不断提升全区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在全区党员和党组织中开展“争做雷锋式党员,争创服务型党组织”活动,成立东洲区雷锋超市志愿服务站,积极探索学习雷锋的有效形式。大力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借助媒体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同时利用QQ群、微博、微信、报刊等各类宣传媒体及时、准确、生动地反映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落实的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营造浓厚、热烈的社会氛围。
规范制度聚合力。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和规范化, 确保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议,至少每季度安排1次党课。进一步规范党日制度,将每月的6号作为全区固定党日,集中开展党的活动,交纳党费,组织党员加强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每季度要找支部内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民主评议书记制度,围绕“书记抓、抓书记”,结合百分考核制度,在机关建立党支部书记述职制度,在农村和社区建立“双述双评”制度,层层传导责任,持续不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加强督导施压力。东洲区委组织部不定期深入到支部中去,通过暗访、查阅档案、随机抽问等形式,督查下一级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组织生活质量不高、会议记录弄虚作假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启动执纪问责程序:对一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提醒,对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的,予以告诫,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的,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坚决维护组织生活严肃性。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建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对制度落实到位、效果明显的支部,进行表彰。
 
抚顺市东洲区委组织部供稿
作者:张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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