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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清除村霸:村支书隐瞒伤人事实骗入党
来源:辽宁党建网 廉政建设 阅读量:1677 发布时间:2017-05-22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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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沈阳5月21日电  (记者何勇)申请入党过程中,隐瞒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的事实,欺骗党组织;先后三次将对方打伤……这样的人还担任了村党支部书记。近日,辽宁沈阳市纪委清除了三个类似这样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苏家屯区沙河街道新立村党支部原书记张维忠在任职期间,工作失职,导致村民李某实际承包林地被多确权100多亩;先后三次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并将对方打伤;欺骗党组织,在申请入党过程中,隐瞒其因故意伤害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事实。张维忠受到党内除名处理。

  和平区曹仲村党支部原书记史宝权在任村委会代理主任期间,独断专行、排除异己,涉及本村土地的征收工作由其一人负责。在和平区“云龙湖”大桥建设工程征收工作中,与其弟史某合谋,以曹仲村村委会的名义,为其弟出具虚假内容的土地承包证明材料,致使其弟在动迁中多获得补偿款。史宝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铁西区大潘镇前马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周启明在任职期间,弄虚作假,巧取豪夺,伙同大潘镇经营管理站站长王仁胜(另案处理),采取伪造票据手段,提取该村2名村民土地补偿款52万元,并进行私分。周启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村霸”不除,农村难安。沈阳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深挖严查“保护伞”;法院、检察、公安等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全面排查涉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线索,做到集中力量、重点打击、快侦快捕快判。


  《 人民日报 》( 2017年05月22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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