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按照省委、市委组织部要求,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以从严干部管理监督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抓早抓小抓常,切实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工作常态。
学习教育常态化。一是要坚持教育在前。坚持把中央和省、市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法规制度作为区委理论中心组和区委党校培训重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培训,通过平山区政府网、微信公共账号、短信信息平台等对干部管理监督法规制度进行宣传解读,提高干部监督法规制度的知晓率,使全区领导干部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二是要坚持警示在前。坚持干部任前谈话和廉政法规考试,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通报力度。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换届期间,组织相关人员反复观看《镜鉴》《警钟》等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教育反面典型案例,让领导干部受警醒、知敬畏。三是要坚持承诺在前。建立了领导干部任前承诺制度,对新提拔和转任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履职前全部要作出书面承诺,打好“预防针”。换届期间,相关人员逐一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作出郑重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举报受理常态化。一是要畅通信访受理渠道。充分发挥“12380”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举报渠道作用,安排专人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二是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明确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和审计、信访等各监督主体的职责,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各方面情况,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三是要畅通日常了解渠道。注重通过干部考察、年度考核、谈心谈话等有效途径,广泛了解干部,发现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对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日常监督常态化。一是要干部选任监督从严。从严落实干部选任“凡提四必”要求,新提拔干部区委主要领导全部要进行谈心谈话,提出廉政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对干部任用过程进行全程纪实,做到全程留痕。二是要执行报告制度从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认真落实个人外出报告、婚丧宴请报告、出国(境)审批备案等制度,严肃处理那些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三是要开展审计监督从严。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中、离任审计力度,对那些职务变动的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部进行离任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本溪市平山区委组织部 李华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