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新宾县通过四个“到位”力求营造安商、惠商、亲商、清商、和谐有序良好的经商氛围,打造开放、透明、公平、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领导重视到位。
建立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抓总管总、领导小组牵头负责、职能部门协调推进、专项督查机构具体落实的制度,为能更好地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进展,将营商工作设在县绩效督查考核管理小组办公室,并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中去,同时建立营商环境工作联络员机制。=编制下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新宾满族自治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新宾满族自治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七个工作组的职责分工》、《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召开各级党政机关和营商环境重点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关于《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省市指导性文件的精神,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热议的良好氛围。
创新载体,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氛围宣传到位。
县委宣传部制订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计划,在广播、电视等传统主流媒体上设立专栏,连续播放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报道,解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件;同时县营商办借助新宾党建微信平台、组工干部微信平台、领导干部微信平台等新兴媒介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进展情况。各机关单位根据自身特点贯彻落实“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比如,县直机关工委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演讲比赛、县检察院积极开展“规范司法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县法院积极开展“解决执行难”工作专项行动、县经服局开展的“营商环境宣传进企业”、城建局开展的“业务联系函制度”等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得到了各方一致的认可和好评。同时,编制营商环境专刊,发放至全县各部门,宣传表扬先进典型,同时曝光各种突出问题,有力的震慑了各级党政机关和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对其转变工作态度,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问责奖惩,绩效考评监管到位。
建立监督检查的工作制度,聘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在党政机关、各级代表中选拔高素质人才作为营商环境督查员,由县绩效督查办牵头,采取日常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部门、相关单位的窗口部门及各级工作人员进行督查。在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审批局等部门的接待室外设立群众来信来访举报信箱,认真受理群众及企业关于影响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到全县绩效考核中来,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及提拔重用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依据。
开拓创新,察实情、办实事,懂规矩、守纪律的责任意识到位。
坚持把《中国(抚顺)转型振兴实施纲要》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原典”,紧紧把握《纲要》中确定的“大生态、大材料、大能源、大旅游”等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新宾实际,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尤其是按照市委提出的建立360度学习体系的要求,开设了“满乡大讲堂”,每月1—2讲。建立了科技发展基金,对科技创新企业给予扶持;制定了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稳定激励政策,给予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营造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通过实施这些举措,切实营造了“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增强了企业在新宾发展的信心。开展“严明纪律、转变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组织观念不强、工作纪律散漫、工作不在状态,以权谋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坚决打通不作为的“堵点”、清除慢作为的“痛点”、消除公共服务的“盲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今年以来,共开展营商环境检查2次,通报批评5人,党政纪处分1人,对2个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13个部门写出情况说明。
(新宾县委组织部 魏志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