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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通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来源:辽宁党建网 信息动态 阅读量:2185 发布时间:2017-06-20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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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委组织部印发《通知》,确定今年6月24日为全省“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日,对开展义务服务日活动作出安排。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日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以“喜迎十九大·做合格党员”为主题,动员组织广大在职党员走进社区,积极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参与推动文明和谐幸福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通知》要求,社区党组织要通过组织义务劳动、爱心捐助、扶贫帮困等活动,集中组织在职党员开展服务;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在职党员共话党的光辉历程,共商社区发展大计。在职党员要通过开展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宣讲,法律维权、心理辅导、维修服务、信息咨询、科普宣传、医疗义诊等为社区居民提供个性化服务。要面向辖区内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空巢老人、外来务工人员等,征集具体实在、合理可行、易于实现的微心愿,通过设置心愿树、心愿墙等方式,组织在职党员自愿认领,争当“圆梦”使者。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走进社区服务群众,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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