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沈阳市纪委消息:日前,经沈阳市委批准,沈阳市纪委对沈阳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杨艳华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杨艳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艳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