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忘使命,为辽宁振兴添砖加瓦 开启新时代伟大航程 学习贯彻十九大征文 党建研究中心赴沈阳市儿童福利院慰问 关于开展“盛京杯”我为党旗争辉征文活动的通知 关于召开“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及企业 关于召开“新时期党建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今天是:2025-01-17 星期五  
>
辽宁清原:打通干部“能下”渠道
来源:辽宁党建网 基层党建 阅读量:1362 发布时间:2017-07-18 13:50
会员登录
  • 用户名:
  • 密码:
登录
新用户注册
清原县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重点解决干部“能下”问题,完善“下”的标准、明确“下”的方式、打“下”的渠道。
该细则治理的重点是那些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但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通过明确一系列认定和执行标准,将这些干部从原任职岗位调整下来。
根据细则规定,今后该县干部如违反二十项内容将列入“下”的调整范围。如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年度考核被认定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因工作失职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怕担风险,畏首畏尾的;因盲目决策或者违反决策程序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受到党政纪处分,不够撤职处理,但不适合继续担任现职的;身体状况差,长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不适宜担任现职务的等等。
该县将综合运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干部考察等结果,通过数据分析看实绩、民意分析看口碑、比较分析看优劣,对领导干部进行全面评价后,依照该细则对干部进行组织调整。组织认定为不适宜任现职的干部将立即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
 
 
辽宁清原县委组织部  魏天馗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求是网 | 学习强国 | 中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 | 辽宁纪检监察网 | 北国网 | 北京组工网 | 上海基层党建网 | 长白山先锋网 | 龙江先锋网 | 数字平台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工作人员
辽ICP备2021003851号-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803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28号(辽宁党刊大厦)电话:024-23128410 Email:lndangjia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5 辽宁党建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