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洲区积极适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新常态,在权力约束、日常约束、评价约束、纪律约束方面进行强化,积极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权力约束。根据《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区委运行规则,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其中,防止权力过于集中,为全区各级班子树立了榜样。建立干部管理监督协调沟通机制,加强同区纪检机关、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于拟提拔、评优、职级并行、辞职等人员均做到先征求纪委意见再上会讨论;对已被司法机关处理的干部,及时通知所在单位和区人社局,按照政策执行工资调整,并作出相应组织处理。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干部离任交接制度,单位一把手调整后要求填报离任交接书,同时由区审计部门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强化日常约束。制定《东洲区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实施办法》,从区委班子成员做起,采取上级约谈下级,层层开展谈心谈话的方式,以谈思想、谈工作、谈生活、谈廉洁自律为重点,关注干部思想动态,激励和鞭策干部成长进步。严格执行请销假审批制度、实行区管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会商审批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请示,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会商提出意见,提交区委研究审批的工作程序,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备案率100%,实现证件统一管理。
强化评价约束。落实《抚顺市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使用规则(试行)》,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先进奖励制、倒数诫勉制和末位淘汰制”,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奖惩、监督和任用的主要依据,最大限度发挥工作实绩考核“指挥棒”和“推进器”作用,努力打造选人用人靠工作、靠实绩、靠人品、靠公认的风气。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开展立体测评。结合2016年年度考核,针对个别部门人员少,考核容易失真的问题,首次对全区各部门领导干部进行全方位互评,使干部考核结果更加客观真实。创新干部管理办法,针对如何使用受处分暂无岗位人员等特殊干部问题,创造性地建立重点工作授权制实施、清单制管理、销号制推进、督查制考核和问责制追踪“五位一体”工作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各级各类干部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确保有人干事、高效干事、干净干事。采取授权制累计使用受处分干部20名;针对混岗干部身份受限等问题,探索采取挂职方式累计使用干部17名;对处分期满、工作表现较好的干部,经上级组织批准,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积极稳妥地使用。
强化纪律约束。区委出台《干部作风建设十严禁纪律规定》,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形成了“区委想干成事的干部、干部想干成事”的浓厚氛围。制定下发《机关干部行为规范》,由区直机关工委定期深入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规定要求,深入开展吃空饷、企业违规兼职等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政策界限,切实将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已全面完成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共计消化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189人。
抚顺市东洲区委组织部供稿
作者:孙鹏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