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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大孤家镇“三不”将腐败拒之门外
来源:辽宁党建网 基层党建 阅读量:1401 发布时间:2017-08-11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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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大孤家镇始终把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全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一环,通过对案件的查处、通报更能够有效地震慑党员干部。始终是本着惩罚并举教育为先的原则。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教育。为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我镇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党员干部“不想”腐败。
二是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今年我镇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制定了镇村干部考核制度,镇纪委发挥监督职能作用,集中精力抓好执行、监督、问责工作。加强对惠农政策执行和惠农资金兑现情况的督察,积极参与村级项目建设监督,开展干部工作纪律,服务效能明查暗访,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完善了财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清退、个人事项申报等制度,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
三是加强案件查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大的信访案件,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决不姑息、决不迁就,主动出击,严肃查处,两年来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7起,受党纪政纪处分7人,挽回经济损失5万多元。对查处结果下发通报,使党员干部“不敢”腐败。
                           大孤家镇党委
                              李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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