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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党员身份做一个合格党员
来源:辽宁党建网 热点关注 阅读量:2186 发布时间:2017-09-13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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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新形势下,我们共产党员面临许多新的考验。尤其在利益面前,少数党员已不同程度地淡忘了自己的“身份”。有的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平日里看不出、工作中显示不出来、关键时站不出来;有的立场不坚定,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而肆意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凡此种种,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影响了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发挥。
共产党员亮身份,不能局限于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执法部门,不能局限于佩戴党徽和摆放展示板,而是要增强每一个党员对党员身份的珍惜和热爱,增强与优秀党员的看齐意识。重新检视自己,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要时刻维护党员身份。其实从入党宣誓的那一刻起,就应该时刻维护党员身份,不辱使命,实践誓言。要加强党性教育学习,既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学习,也要向焦裕禄、张鸣岐、毛丰美等优秀党员学习,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党员,要坚守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维护党的权威。要强化宗旨意识,把共产党员这个称号作为一种责任和义务,用生命捍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要时刻展示党员的责任。为党员发挥先锋作用搭建平台,通过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服务群众先锋路”等活动,激发农村、社区党员的热情,引导他们勇于担当、乐于奉献,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在机关通过开展“三创三比三亮”、“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细化机关党员责任事项,向广大群众公开,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强化群众的监督。同时,各级党组织签署工作责任状、党员做出责任承诺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党员干部的责任。
时刻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让每一名党员在阳光下接受监督。通过开通书记信箱、党建工作群、党员义务服务日等形式,畅通党群互动渠道,对党员同志的言行举止进行有效监督,促使广大党员在与群众的交往中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能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俯下身子,倾听民情,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忘初心坚守本色,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新宾县委组织部 高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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