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午,辽宁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标志着我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全面如期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委转隶组建任务。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廖建宇为省监察委员会揭牌。省委常委、秘书长刘焕鑫参加活动。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充分借鉴北京、山西、浙江试点省市的成功经验,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党委负总责、纪委负专责,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强化责任担当,按图精准施工、合力协作攻坚,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压茬进行,确保了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自去年11月22日我省启动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经过两个多月的紧张工作,县、市两级转隶组建工作先后于去年12月中旬和今年1月下旬完成。全省监察体制改革共划转编制2690名,转隶1984人。坚持聚焦主业、内涵发展,合理设置内设机构,科学配备人员,全省各级纪委监委监督执纪一线部门编制占总编制的73.2%。
辽宁省监察委员会成立开启了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新篇章。各级监察委员会作为专门的反腐败工作机构,与纪委合署办公,在党委的统一决策、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省纪委监委将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要求和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于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在关口前移、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在转变办案理念,深入融合上下功夫,加强人员培训,全面做好纪法衔接、法法衔接,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的质量和效率。坚持纪检监察同向发力,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发挥“1+1>2”的改革效果,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