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辽宁省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已正式下发,2018年至2020年,我省将加大对10个深度贫困县(市)和58个深度贫困村的扶持力度,确保如期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
这3年里,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举措将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已布局深度贫困地区的建设项目将提前实施,全省普遍适用的项目工程也将优先在深度贫困地区实施。
产业扶贫仍然是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主攻方向,我省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需求,因地制宜选项目。实施特色农业、旅游、光伏等产业扶贫工程,实现村村都有扶贫产业、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一个或至少参与一个扶贫产业项目;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培植深度贫困地区特色支柱产业,推进“一县一业”建设。
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劳动力将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按规定享受就业援助相关政策。教育上,相关教育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将优先保障,增量资金更多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教育发展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教育。
为减轻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将采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其他措施,以降低其自负比例。对已核准因病致贫返贫患者,将通过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有效衔接,提高其基本医保受益水平;对贫困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
我省还将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保障危房改造台账内4类对象的危房改造任务完成,通过加固、置换或长期租赁闲置房屋等形式,兜底解决贫困户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