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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 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辽宁党建网 信息动态 阅读量:1872 发布时间:2018-04-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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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打击深度打击精准打击

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向黑恶势力“亮剑”,我省在行动。4月26日,记者从省委政法委获悉,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我省切实在依法打击、深度打击、精准打击上下功夫,扎实有力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现已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大局稳定,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我省迅速行动,狠抓落实。

  省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省委及时成立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34个机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并制定下发《辽宁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实施方案。2月2日,全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吹响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冲锋号”。

  今年是扫黑除恶三年攻坚的第一年,开局是关键。为全力以赴推进落实各项措施,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全方位、拉网式集中排查,切实织严织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网络。对全省村“两委”人员身份信息进行大排查、大起底;针对娱乐场所、建筑行业、仓储物流、采砂采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常态化排查;对日常警情及相关治安、刑事案件进行串并分析;通过监狱罪犯挖掘线索、深挖余罪漏罪,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战场”。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是要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按照中央确定重点打击惩治的10类黑恶势力,我省结合本省实际,把侵蚀农村基层政权、垄断行业领域、扰乱市场秩序、影响扶贫脱贫、破坏营商环境等涉黑涉恶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力求打深打透打彻底。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为营造舆论氛围,积极组织发动群众,我省建立各类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平台,设立96110举报热线,全天候受理群众举报线索;在主流媒体发布公告,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完善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的保护措施,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

  此外,为形成工作整体合力,在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工商、民政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线索深挖、案件会商、联合侦办、司法衔接等联动协作机制。

  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整治“村霸”问题的通知》,省直其他部门和单位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黑恶不除,斗争不止。为推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下一步,省委、省政府还将成立督导组,加大对各市县的督查督办力度,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加强深度打击,保持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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