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省委组织部在本溪召开《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贯彻座谈会。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陆治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按照省委部署,把2019年确定为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年,在全省深入开展党支部建设“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把每一个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夯实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会议强调,要深化认识抓落实,把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条例》作为基层党建的重中之重。要加强学习培训,在学好《条例》原文的基础上,对重点任务进行认真梳理,明确哪些规定是“硬杠杠”,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围绕中心抓落实,坚持把抓好重大任务落实作为党支部建设的试金石和磨刀石,通过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引导广大党员来一次“头脑风暴”和“自我革命”,弘扬新时代辽宁精神,激励广大党员在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要强化责任抓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规范、全面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