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同意,4月25日,省直机关工委在沈阳市召开省直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监督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50名监督员。省委常委、秘书长刘焕鑫出席会议,为监督员颁发聘书并讲话。
省直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监督员承担对省直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遵守纪律和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等职责。会议指出,建立监督员制度有利于完善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工作合力,有利于拓宽监督渠道、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有利于推动作风建设扎实有效开展,确保纪律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省直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监督员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强烈的责任感担负起监督职责任务,集中反映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干扰营商环境等问题及整改情况,推动省直机关纪律建设和作风转变,形成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