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第八次、第九次会议精神
陈求发主持并讲话 唐一军夏德仁出席
8月8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第九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省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听取我省上半年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和下半年改革工作安排汇报,审议《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陈求发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唐一军出席会议。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夏德仁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握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推动辽宁各项改革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把握进度、强化督导,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改革目标任务,全面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要做好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后续工作,加强指导、严格把关,高质量完成全省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任务。
会议指出,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科研评价制度改革部署要求,加快建立符合辽宁实际的科研评价体系,严格落实责任制,进一步细化政策举措,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动培育壮大新动能。
会议指出,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要大力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推动辽宁医药、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省委副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周波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秘书长刘焕鑫作有关传达,相关省领导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