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截至2019年10月30日,省委10个巡视组分别进驻沈阳市法库县等28个被巡视地区(单位)。十二届省委第九轮巡视全面开展。
本轮将对沈阳市法库县,锦州市古塔区,阜新市新邱区,辽阳市白塔区、弓长岭区,铁岭市调兵山市,盘锦市大洼区,葫芦岛市绥中县、连山区,沈抚新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等9个地区和5个省直单位开展常规巡视;对4个省直单位开展机动巡视;对沈阳化工大学等12所省管高校开展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
省委巡视组将按照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视党组织职责使命,重点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通过巡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为扎实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常规巡视的巡视组将在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工作两个月,机动巡视和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以各被巡视党组织发布的进驻信息为准。常规巡视组设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箱等,并通过被巡视地区(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常规巡视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地区(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巡视对象为县(市、区)的,同时受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的有关举报和反映。机动巡视只受理与巡视任务相关的信访举报。对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视地区或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